王某的囂张態度和民警的无力调解,恰恰展现了现实中家暴问题的核心矛盾:法律上家暴是犯罪,但实际执行时,却常常被归为“家务事”。
施暴者肆无忌惮,受害者孤立无援,而社会却习惯了这种“明面上的暴力”——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真正的家暴往往没有那么多离奇曲折的情节,它就是直接的、赤裸的、毫无遮掩的暴行。
直播曝光后,评论区很快吵翻了天——有人怒骂:“这种人渣就该判刑!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但更多人却冷冰冰地质问:“挨打第一次为什么不离婚?自己懦弱怪谁?”
这种指责,恰恰暴露出社会对家暴最深的误解。
就像《家暴》电影里那句扎心的台词:“大家都觉得家暴得像电视剧那样,打得头破血流、闹出人命才算『严重』,可现实呢?多数受害者连报警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所有人都说『这是家务事』,连警察来了最初也肯定是调解,而不是第一时间立案,同时很多时候,本身还很难构成立案的標准。
因为这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而是最亲密的家人关係,甚至有些时候,执法者也是吃力不討好。
更绝望的是,法律明明规定家暴违法,可执行起来却处处碰壁:
丈夫打老婆,邻居听见了也装没听见;
甚至还会觉得,夫妻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
受害者好不容易报警,但是最多也就是调解,谈话,劝勉;
甚至於很多受害者的亲人,也都会首先劝说,然后才是其他。
就算离了婚,施暴者还能死缠烂打,甚至威胁“敢跑就弄死你全家”。
就像早前那个真实案例——那个被打到终身掛粪袋的女人,她报过警、逃过,可每次都被抓回去,直到差点被打死才引起关注。
可现实里,有多少人挨了打,却连说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句话谁都懂,可是真正到了实际的时候,却往往背道而驰。
张予綺她们这段时间,一直也有在忙“反家暴慈善基金”的事情。
虽然也做了不少事情,但是全国范围內这类的事情太多了。
她们能做的其实真的不多。
杨蜜轻嘆一声,放下手中的慈善项目报告,抬头对陈默说道:“其实我们最近收到很多求助,但能实质性介入的案例不到十分之一。有些受害者连立案回执都拿不到,调解书反而成了施暴者的『免罪金牌』。”
她的指尖敲了敲桌上那份標註著“调解后復发”的档案,里面记录著某位受害者第七次报警时拍的淤青照片。
陈默靠在窗边,玻璃映出他紧锁的眉头。
“其实拍《家暴》时我去妇联跟访过,有个细节剧本里没敢用——”
他转身时眼底带著压抑的怒意:“工作人员说最绝望的不是接警,而是接到『撤销求助』的电话。施暴者当著警察面签完保证书,转头就在监控盲区掐著脖子逼受害者打电话撤案。”
“有些人总在骂相关部门不作为,但实际上,我走访时发现,他们比谁都希望能解决问题。民警、妇联、社区工作人员,哪个不是一次次上门调解、劝离,警告?
可结果呢?受害者前脚签了离婚协议,后脚又被哄回去;
刚搬进临时庇护所,转头就被丈夫和亲人用三言两语劝了回去——你说这工作怎么做?”
高媛媛皱眉问道:“最让我想不通的是,有些男人在外头违法被警察抓的时候,怂得跟鵪鶉似的,可在家打老婆遇到警察上门,反倒横起来了,还敢当著民警面吼『这是家务事,你们管不著』——他们哪儿来的胆子?”
“因为吃准了『家务事』这三个字!”
对方冷笑一声:“你抓个小偷,他当然怕,那是板上钉钉的犯罪行为。可家暴呢?民警一进门,施暴者立马换副嘴脸:『两口子吵架而已』,『她先动手的』,『我喝多了没控制住』。再加上受害者哆哆嗦嗦不敢指认,邻居亲朋好友打圆场说『夫妻嘛难免的』,最后九成九变成调解结案。这些畜生早摸透了——只要不闹出人命,警察最多批评教育,回头关起门来,他照样是天王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