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抵达
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在盛夏时节离开自己的故乡汉堡,前往格劳宾登[11]山区的达沃斯坪,准备在那儿进行为期三周的访问。
从汉堡去那上边,可是一段很远的旅程;特别对于只待这么短短一点时间来说,就太远太远啦。途中要穿过几个国家,要翻山越岭,从南德高原下行,直抵史瓦本海滨[12],然后再劈波斩浪,乘船横渡那些过去被认为不可测知的深渊。
到此为止还一路畅通,走的都是直线;接下去可就大费周折了,走走停停,很是麻烦。到了瑞士境内的罗尔沙赫才重新乘上火车,但也只能乘到阿尔卑斯山中一个叫朗特夸特的小站,在那儿又不得不换车。小站上山风劲吹,周围也没有多少宜人的景色,在百无聊赖地东站站西站站以后,才终于登上一列窄轨火车;等到它那小小的、然而牵引力显然非同一般的机车头慢慢运动起来,才算开始了这次旅行中真正惊险的一部分:列车一个劲儿地只顾往上爬,好像就没个完似的。要知道朗特夸特车站所处的地势比较而言还不是特别高;眼前这条从悬崖峭壁间穿过的荒凉而险峻的铁道,才算认认真真地通到山里去。
年轻人名叫汉斯·卡斯托普。他独自待在一间小小的软席车厢里,车厢内的沙发全是灰颜色的。他随身带着一只鳄鱼皮手提袋,这是他的舅公兼抚养人——让我就此交代一下他的大名——迪纳倍尔参议送给他的礼物;他的冬大衣挂在衣钩上,不住地摆来**去;他腿上盖着一条苏格兰格子呢旅行毯。他坐在紧闭的车窗前,午后的气温渐渐变得凉爽了,自幼在家里娇生惯养的他,已经竖起他那宽大而时髦的夏季绸外套的衣领。在他身边的座位上,躺着一本题名为《远洋船舶》的小册子,是他刚踏上旅途时翻过几次的,眼下却已被扔在一边不闻不问了。火车头沉重地喘息着,浊气一股一股地灌进车厢,书皮上已布满微小的煤粒。
两天的旅程将把一个人,一个在生活中扎根未稳的年轻人远远地与他习以为常的世界分开,与他称之为自己的职责、兴趣、忧虑、前景等分开,其情况严重得远非他乘着出租马车上火车站去时所能够梦想的。旋转着,飞驰着,在他和他土生土长的故土当中挤进来了一个空间;这空间显示出人们通常只以为时间才有的力量。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它在你内心引起种种变化,其性质与时间引起的变化非常相似,但程度在一定情况下还有过之无不及。它与时间一样造成遗忘,其方式是把人从他的各种关系中分离出来,放进一种自由的、原始的状态。可不是吗?转瞬之间,它甚至能把一个循规蹈矩的小市民变得跟一个流浪汉差不多。人说时间是一条忘川,其实远方的空气也有同样的效力,你吸了它虽然还不像饮过这条忘川的水那样彻底忘记一切,但是却忘记得更加迅速。
汉斯·卡斯托普的情形就是这样。一开始,他本无意特别重视这次旅行,没打算把心思花在它上面。他倒是想赶快去一趟就了事,原因是他不能不去,然后又跟动身时一模一样地回来,回到那个老地方,让暂时被迫中断的生活重新开始。就在昨天,他的思想还局限在已经习惯的范围内,考虑的还是刚刚过去的考试,以及即将到来的在通德尔威尔姆斯公司——包括造船厂、机器制造厂和锅炉厂——就职;对于面临的这三个星期,他是要有多么不耐烦就有多么不耐烦。然而眼下,情况似乎要求他付出全部的注意力,容不得他再掉以轻心。如此这般被突然抬高到一些他从未呼吸过的区域里,到一些据他了解生活条件完全不同而又简朴、艰苦的地方,他开始激动起来,内心渐渐充满了某种忧惧。故乡和有条不紊的生活不只远远地留在了背后,更可虑的是还深深地落到了脚下,而且他仍在不断地升高。如此悬浮在它们和陌生的异地之间,他禁不住问自己,他到那上边以后将生活得怎样呢?也许,像他这么个在仅仅高出海平面几米的地方出生和过惯了的人,突然来到一个条件如此极端恶劣的地区,甚至也没有先在某个高度适中的地方逗留几天,本身就是既不明智又对健康有害的吧?他希望快些抵达目的地,因为一旦到了山上,他想,就能和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正常生活,而不会像现在似的一个劲儿地向上爬呀,爬呀,老得想着自己是处在一种何等不寻常的境地。
他凭窗张望:列车正在狭窄的隘口上蜿蜒行驶;看得见前面的一些车厢,也看得见累得气喘吁吁的火车头;它吐出的褐色、绿色和黑色浓烟随风飘去。右边的深谷中水声哗哗作响;左边的峭壁间兀立着森森古松,直指青灰色的天穹。前边不断出现黑乎乎的隧道口;等到列车重见天光,巨大的山谷又展现在身旁,谷底里的村镇也历历在目。深谷慢慢合拢,紧接着又是新的隘口;在崖头的道道裂隙中,积雪尚未消融。列车一次次地停在寒碜的小站前,有时是到了顶头站,只好掉转方向开出去,以致弄得人糊里糊涂,再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举目眺望,群峰巍然耸峙,逶迤直至天际,眼前已经是人们盼望进入的神圣奇妙的高山世界;然而峰回路转,美景又从虔诚的眼睛前面消失了。
这时候,汉斯·卡斯托普想,阔叶林带已经被抛在脚下,如果他估计得不错的话,鸣禽区也过完了;想到此,他怅然若失,有两秒钟之久,头脑竟微微发晕,心里也颇难受,情不自禁地举起手来蒙住了眼睛。不过这种情况转瞬即逝。汉斯·卡斯托普发现,攀登已到尽头,最高的一道隘口已被征服。在平坦的谷地上,列车眼下舒舒服服地朝前滚动。
已经快晚上八点,然而天仍不见黑。一片湖泊闪现在远方,湖水呈灰色,岸边黑漆漆的松林一直绵延到四周的山峰脚下,越往上越稀疏,最后完全绝迹了,只留下泛白的光秃秃的岩石。列车停在一个小站前;汉斯·卡斯托普听见车外呼叫:“达沃斯村到喽!”心想自己的目的地就在前面了。谁料突然之间,他耳畔响起了约阿希姆·齐姆逊的声音,只听见他表哥操着从容不迫的汉堡腔喊道:
“你好啊,我说。嗯,就请下车吧。”
汉斯·卡斯托普往下一瞧,窗外月台上果真站着约阿希姆,只见他身穿一件褐色大衣,光着脑袋,气色是一生里头从来没有过的健康。他又笑吟吟地说:
“快下来呀,你,别忸忸怩怩的。”
“我还没到站呢。”汉斯·卡斯托普愕然地回答,仍旧坐着没动。
“到了到了,已经到了。这是达沃斯村。从这儿去疗养院更近。我带了辆车来。把行李递给我。”
于是欢笑着,在抵达目的地和再见到表哥的兴奋激动中,汉斯·卡斯托普急忙把手提袋、冬大衣、旅行毯以及手杖和雨伞,最后还有那本《远洋船舶》,一件件地给约阿希姆递下去。接着他便奔过窄窄的走廊,跳到月台上,与自己的表哥正式会面,互致问候;但这一切都进行得不特别热情、激动,就像那种冷静而拘谨的人们之间的情形一样。说来也怪,他们竟然都避免互相喊名字,仅仅怕的是显得过分亲热。可是又不好以姓氏相称,于是便限于互相称“你”。在表兄弟之间,这已经是约定俗成的老习惯。
一个身着制服、头戴饰有金银丝带的制帽的男子,站在一旁观望,看表兄弟俩如何迅速而稍显尴尬地——年轻的齐姆逊更摆出军人的架势来——相互握了握手,然后就走过来请汉斯·卡斯托普给他行李单;要知道此人便是“山庄”国际疗养院的杂役。他表示乐意去达沃斯坪车站提取客人的大皮箱,以便先生们能驱车径直回去赶晚餐。这人明显地跛腿,所以汉斯·卡斯托普问约阿希姆·齐姆逊的第一个问题便是:
“是个打过仗的老兵吗?怎么瘸得这么厉害?”
“啊,敢情!”约阿希姆酸不溜秋地回答,“一位老兵!膝头挨了一下,或者后来竟不得不让人把膝盖取掉了,所以才落得眼下这副德行。”
汉斯·卡斯托普赶紧思考了一下。
“哦,这样!”他说,同时一边走一边转过头去瞅了瞅,“可你大概不准备让我相信,你身体还有什么问题吧?瞧你的模样就像已经当上了军官,刚从演习中归来似的。”他说着从侧面打量起自己的表哥来。
约阿希姆比他高大魁梧,看上去浑身都是青春活力,就像生来是块当兵的料子。在他的故乡,人们的头发多数为金黄色,不过也有不少人跟他一样头发是深褐色的;他脸上的肤色本来就偏暗,经日光一晒变成更近乎古铜色的了。他一双眼睛又黑又大,饱满好看的嘴唇上蓄着两撇小黑胡子,要不是长着一对招风耳,简直就称得上是个美男子呢。一直到前不久的某个时候,这对耳朵还是他唯一的苦恼和不幸。现在他却有着另外的忧虑。汉斯·卡斯托普继续问:
“你跟我马上下山去,对吧?我看真的没有任何问题了。”
“跟你马上下山?”表兄反问,同时把自己的一双大眼睛转过来望着他;这双眼睛一直都是温柔的,但在最近五个月中,却增添了一些倦怠,是的,甚至是哀愁的神气。“什么叫马上?”
“嗯,三个星期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