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入伙的业主林先生在对话中激动地说:入伙前每当他穿梭于宝安至蛇口的上班路上,总被“入住××名城,就读北京某名校”的广告所吸引。楼盘还在报纸上大做广告,宣称:××名城是进入北京某大学的“摇篮”……为了确认其真实性,他在售楼处亲口询问售楼人员,他们总说,北京某名校(南山分校)是与南山教育局合办的,收费与公办学校一样。
听信他们的话,他于2001年4月正式入伙。当他到售楼处为小孩预报小学一年级学位时,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了:小学每学期学费6000元、杂费3000元。他更无法接受售楼小姐的解释:北京某名校南山分校与该公司是相对独立的两个单位,他们无权干预学校收费……
听到这里,一直沉默不语的楼盘副总经理插话说,一期售楼广告的确有“不妥和含糊”之处。他的讲话立即引起业主们的质问:不是不妥,是欺诈!
现场一度发生混乱,参加对话的南山区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立即开解双方:“大家可以依法到法院讨个说法”。
随后,一期入住的业主陈先生以广告不实等理由,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
陈先生在诉讼中称,被告所承诺的北京某名校南山分校根本不是区配套的公办学校,为此,如果子女在该校完成小学至高中教育,要多付高达10多万元的择校费。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承诺创办名校不实的赔偿——人民币3万元。
陈先生指出,弄虚作假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该校与开发商无关,可是开发商在售楼广告、售楼书中却宣称,学校是他们与北京某名校创办的;
二是开发商有意隐瞒该校的“国有民办”性质,在广告中大肆宣传该校是小区的配套学校,能够保证该小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等等,显然使购房者产生误解。
就近入学炒热了房地产
在就近入学的政策阴影下,许多家长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学校,纷纷采取购房、购二手房、租房等“房屋对策”来加以应对。
在实行就近入学政策的地区,规定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该市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必须是本人唯一居住地)申请入学。
一份调查显示,在名校附近的新住宅中,大约有20%的业主是冲着名校这块招牌来的。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上这所名校,其中的20%很可能不会选择这套住宅。
玩“空手道”搞来房产证
专家估计,玩空手道、开假证明的人,比在名校附近直接购房、租房的比例要高得多。
2002年5月,广州市东山区某名牌小学就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当天有一位学生来报名时,持有符合学校地段的某楼盘的房产证,经查,房产证上署的确实是其家长姓名。
然而没想到,当天晚上校长就接到一个电话,称“白天来报名的××拿的房产证其实是跟我借的!”
这位神秘来电者自称姓陈。原来,××为了让孩子进这所省级小学,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家住学校附近某楼盘的陈先生,表示愿意出钱“借”陈先生的房产证用几天,把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办完报名入学手续后就“完璧归赵”。
由于陈先生的孩子才2岁,离上学还早,陈先生就同意了。可是陈先生事后得知,一张房产证只能用一次,他顿时后悔不已。为了“确保”自己的孩子将来上学不受影响,于是被迫打来这个电话向校长“招供”。
有人伪造银行按揭蒙混过关
除了千方百计弄到房产证以外,还有不少人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伪造购房协议和银行按揭合同,企图蒙混过关。学校组织老师挨家挨户家访时,发现有些地方根本没人住,有些地址住的则是另一家人!
根据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即使报名学生的住所是出租房,也必须证明该出租房是唯一的住房,而且户口地址和住房地址要一致。
然而实际上,有些根本就不是唯一的住房。
有位“过来人”反映,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租借房屋,有关登记手续都可以由中介公司来帮办,包括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唯一住房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等等。
“虽然这是弄虚作假,但是为了孩子读个好学校,也顾不得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