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胜一边吃一边偷偷瞄他,那眼神就像在看一颗定时炸弹。
林渊被他看得烦了,放下筷子:“想问什么直接问。”
“你……真没事?”
“没事。”
“你不想跳楼?”
“六楼太矮。”
“那你想干嘛?”
林渊没回答。
他放下碗,走到窗边,看著楼下熙熙攘攘的早市,卖韭菜的大妈已经卖完收摊了,换成了一个卖橘子的老头。
三个月后毕业,无戏可拍,无公司可签,无钱可赚。
原身的人生確实是个死局。
但那是原身。
“我想拍个电影。”
苟胜嘴里的面差点喷出来。
“你说什么?”
“拍电影。”
“你?”苟胜站起来,手背擦著嘴角的汤,“你拿什么拍?钱呢?人呢?剧本呢?你知道现在拍部电影多贵吗?最穷的穷剧组,拉起来也得二三十万——”
“我没钱。”
“那你拍个屁!”
林渊转过身,看著他。
“你有。”
苟胜愣住了。
他张了张嘴,想反驳,但话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因为他知道林渊说的是什么——他那辆刚到手的二手保时捷,九成新,花了他三十五万,刚开了不到两千公里。
“你……”苟胜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认真的?”
“认真的。”
“你要我卖车?”
“算我借你的。等电影卖了钱,连本带利还你。”
苟胜盯著他看了很久。
他认识林渊二十三年,从穿开襠裤的时候就认识。林渊这个人,仗义,聪明,长得帅,但有一个毛病——懒。能躺著绝不坐著,能混著绝不拼著。演戏也是,天赋好,但从来不肯下苦功,老师说他“聪明反被聪明误”。
但眼前的林渊,好像有哪里不一样。
那双眼睛。
以前林渊的眼睛总是懒洋洋的,像没睡醒。但今天这双眼睛,清亮,平静,甚至有点……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