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苗猛地躥了一下。
绿色的钞票在火焰里迅速捲成一团,油墨在高温下发出细微的滋滋声。
纸张从边缘开始碳化,百元大钞上富兰克林的脸先是皱了,然后黑了,然后碎了。
旁边两米外,另一个流浪汉正靠在墙上,裹著一件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破羽绒服。
羽绒服从肩膀处裂开一道口子,灰色的填充物翻出来,像一道化脓的伤口。他本来在打盹,被火苗那一下异常的躥高惊醒了。睁开眼,瞳孔里映出那团正在火焰中心迅速消失的绿色。
他愣了一秒。然后眼珠子猛地瞪大,大到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
“我操!那他妈是钱!”
他像一条被人踩了尾巴的狗一样从地上弹起来,扑向火堆。
手直接伸进去,手指抓住那团正在燃烧的纸片的边缘。火舌舔过他的手背,汗毛瞬间捲曲焦黑,皮肤从白变红,从红变成一种半透明的、底下渗出组织液的惨白。
他感觉不到疼。他捏著那团灰烬的边缘把它从火堆里捞出来。钞票已经烧掉了三分之二,剩下的部分还在冒火星。他用另一只手去拍,火星烫进掌心,掌心的皮肤和纸灰粘在一起。
火灭了。
他捏著那团东西,举到眼前。那是一团黑色的、边缘捲曲的、还保留著钞票大致形状的灰烬。
手指轻轻一碰,黑色的部分就碎了,变成粉末从他指缝间簌簌往下掉。
掉在泥水里,浮在表面上,像一层极薄的、隨时会被风吹散的煤渣。
他的手背上,被烫过的地方已经鼓起了水泡,透明的,里面是淡黄色的组织液,边缘泛著一圈不健康的红。
他没有看自己的手。他看著那团灰烬,看了很久。然后他把手在裤腿上蹭了蹭,灰烬和烫脱的皮肤碎屑一起黏在裤子上。
他靠回墙上,闭上眼睛,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个吸大了的流浪汉还靠在旁边,脸上掛著那丝空白的笑。
火堆继续烧,碎木板在火焰里噼啪作响。他不记得刚才烧掉的是什么。明天也不会记得。后天,他可能连今天自己在哪里都记不住。
这挺好的。
在这片地方,记忆力是一种奢侈品。记得越清楚,活得越痛苦。
另一个方向,便利店对面的巷子里。
一个男人蹲在墙根底下。
他身上的衬衫袖口磨破了,领口也磨毛了,但还能看出曾经是件体面的衣服。牛
津纺,浅蓝色,左胸口有一个被撕掉的品牌標籤留下的针孔痕跡。
他蹲在那儿,膝盖顶著胸口,手插在口袋里。
右边口袋里是一根从工地上捡来的钢管,大概四十厘米长,一端被锯断过,断口参差不齐,带著铁锈。
他攥著它,手心全是汗。
汗和铁锈混在一起,变成一种酸涩的、像舔电池的味道。他盯著便利店的门。自动门,玻璃的,上面贴著“本店概不赊帐”的列印纸,纸边已经捲起来了。
他在算。
进去,拿麵包,拿水,拿任何能往嘴里塞的东西。
柜檯后面那个店员他认识,上周他还拥有一副体面工作信用不是还没破產的时候,每天路过都会跟对方点头。
对方也跟他点头。
两个人谁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但每天点两次头,早晚各一次。
他觉得这大概算是认识。
现在他要进去抢这个认识的人。店员会按柜檯下面的报警器。警察多久会来?
不会来。
这片区域的警察不会为便利店抢劫案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