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动作。白厄往前迈了一步,左手扣住了胖子握刀的手腕,往下一压,折叠刀当啷掉在地上。同时右肘往前一顶,顶在胖子的胸口,不算太重,但足够让他整个人往后退了三步,捂着胸口弯下了腰。
皮夹克男反应还算快,一拳朝白厄的脸打过来。白厄偏了下头,拳头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风声很响但距离差得远。白厄顺手抓住他的手臂,顺着他的力道往前一带,皮夹克男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撞在路边的消防栓上,疼得龇牙咧嘴。
瘦子站在两步远的地方,眼神从飘忽变成了惊恐。
他看着白厄,又看了看地上的刀,然后举起双手。
“大哥,我是路过的!”
白厄差点笑出声。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的吗?”
“不是不是不是。”瘦子疯狂摇头,“我就是走着走着碰到他们,他们说要带我发财,我还没决定要不要跟他们干呢。真的,我就是路过看热闹的。”
这个逻辑之离谱,白厄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皮夹克男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被消防栓撞到的腰,看着白厄的眼神变了。不是愤怒,是一种“这人什么路数”的困惑。他们三个人,被一个看起来像大学生的白毛小子几秒钟全部放倒,而且这小子的动作干净得像是在做广播体操,连口大气都没喘。
“你到底是什么人?”皮夹克男问,语气里的嚣张已经掉了一大半。
白厄想了想,发现自己确实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身份太多了——黄金裔、负世火种的承载者、翁法罗斯的救世主、哀丽秘榭的小伙子、哥谭大学的转学生。哪一个说出来都不太合适。
“就是个普通大学生。”白厄最终选择了最后一个,并且觉得这个回答挺合理的。
皮夹克男的表情明显写着“你骗鬼呢”。
但他没有继续问,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白毛小子打他们的时候,好像根本没用力。那几下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在推人。他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看了一眼还在地上哼唧的胖子,又看了一眼已经开始往后退的瘦子,做出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
“走。”他说。
瘦子第一个转身跑了。胖子捂着胸口跟在后面,跑得比瘦子还快。皮夹克男走在最后,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白厄。
白厄以为他要放什么狠话。
“你那个——”
皮夹克男指了指白厄的脸。
“你那个头发,挺好看的。”
然后他也跑了。
白厄愣在原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白发在哥谭确实挺少见的,更别说像他这样的。
“……谢谢啊。”他对着空荡荡的街道说了一句,声音不大,也不知道对方听没听到。
白厄继续往前走。
刚才那一架打得太轻松了,他甚至没有机会试出自己现在的水准。在翁法罗斯的时候,他的力量是和火种绑定的。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那些东西都还在,但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一样。
不过好消息是,就算不能变身,他现在的实力也够用的。刚才那三个人在他面前撑了不到十秒,他连汗都没出。
白厄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他之前担心过——万一在这个世界他的力量被压制到连普通混混都打不过怎么办?那他岂不是成了哥谭最脆的白毛?但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的体术还在,反应速度还在,战斗本能还在,只要不碰上那种级别的对手——
他忽然想到了蝙蝠侠。
那个在哥谭的传说中无所不能的黑影。
白厄的脚步慢了一下。
应该不会碰上吧。
他在哥谭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嗯,至少目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