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英雄救美的传说1
之前说了那么多还没有完整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萧忆水,今年33岁,在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总行上班,我爸逢人就说我是社会精英。而我却觉得自己其实就像一只气球,飘浮在一个布满钢筋水泥、充斥着各色人等的超级大都市,那个城市的高楼大厦就像困住我的四面墙壁,它们也在不停地向着天空伸展,我飘浮在城市的半空,低头时可以看到生活在城市底层挣扎着的人们,抬起头来却望不到尽头。
我说过我爸妈喜欢现在的我,而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也喜欢现在的我。不过也许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毕竟他们关注的核心是我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中的配合做得够好就行了,说到底,我们之间就是工作关系。所以,我是个什么样子其实只与我自己有关。也有好多人说喜欢我的性格,说我温文尔雅很有绅士风度,whatever,他们喜欢怎样想都行,那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凌蓝蓝就是说喜欢我的人中的一个,不过她和只是说说“我觉得你这个人不错”的那些人不同,她的喜欢带有一定的目的性。
如果说我出现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只是走路带风和脸上带笑,或者说是一部无声黑白默片的话,凌蓝蓝出现的时候就是带着交响乐前奏的彩色电影。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是翠绿的,橙黄的,热闹而热烈,但,还好像有点儿不一样的感觉,孤独——热闹的彩色包裹着孤独和冷清,这种感觉让我心生怀疑。说句题外话,我们银行这种地方女孩子很多,漂亮女孩儿更是不少,她们个个衣着光鲜妆容精致,但我在她们当中看到有色彩的其实并不多见,男生也是,大部分男人都是黑白或者灰色的,这么多年来这种第一眼的色彩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个谜,那些色彩和朦胧的光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说回凌蓝蓝,她是一个气场十足的女生,在我们这样一个“敛声屏气,恭肃严整”的职场当中,她可不单单似凤姐那般“丹唇未启笑先闻”,而是嬉笑怒骂之声遥遥可闻,红唇艳装摇曳而来全若入无人之地。凌蓝蓝身材高挑窈窕有致,长相美艳出众,照她自己的话说,比《来自星星的你》的女主角更多几分性感,而大家在心里更加认同的一定是张扬跋扈的性格更有几分相似。按说在我们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风格是很难被接受的,可偏偏她是Jessica的助理,而Jessica又是一个大不寻常的女人。
Jessica,我们的市场总监,香港人,之前长期任职于外资银行,相较于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真正给我带来强烈震撼的是她的个人形象,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那就是——时尚。Jessica个子不高,留精干的短发,头发一定是打过发蜡的,油亮利落,衣着嘛就一个《VOGUE》画报,她有的时候穿一字领露锁骨的短款针织衫,面料和版型极为考究,露出一小圈紧致的腰腹,一条阔腿长裤一直盖到高跟鞋的鞋面,那双嵌着细碎水晶的高跟鞋估计足有12厘米高,我总担心她尖细的鞋跟如果一不小心扎到下水道的盖子上根本就没有办法拔得出来。Jessica穿风衣的时候更是一道风景,一件宽肩的黑风衣,领子、袖口和底边镶着亮白色的边,闪电一样,她这时会在脖子上系一条花色热烈对比强烈的丝巾,不大的脸上遮一副大大的墨镜,胳膊上挎着大个的湖蓝暗纹皮包,风衣里面是一件满身几何图案撞色设计的连衣裙,不用看LOGO就知道是某个大牌的当季新品。她宣扬工作生活都要兴致勃勃,她说我们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活得很苦,她的目标就是要把我们从痛苦的工作状态中解救出来。我其实一直没有搞懂她到底要如何解救我们,我想她不断给予我们的视觉冲击和时尚风向可能是计划的一部分,以至于办公室里的姑娘们宁可攒上好几个月的工资去买某个大牌的新品包包,幸好我不是女孩子,对于这些时尚也不甚敏感。
这样的领导选出的助理一定也是有异于常人的,所以凌蓝蓝对Jessica的胃口。职场上从来都是绝对的爱屋及乌,凌蓝蓝竟然成了大家争相结交炙手可热的人物。
其实她人很聪明,Jessica的各项工作、文件报告、活动日程安排得井井有条,还总是有很多灵光乍现的好点子,Jessica不止一次地说让她去做产品经理。有几次据我不经意间的观察,这丫头并不是不分场合的张狂,有大领导在的场合她绝对举止斯文含而不露,而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职级低于Jessica她都毫不例外地颐指气使、原形毕露,所以应该说她是没把其他人放到眼里。我内心里觉得她的这种心态很危险,没准儿哪一天会翻船,相信有这样想法的人绝不止我一个,而我并不是盼着她翻船的人。
被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喜欢上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惬意的事儿,她像一颗传播复制能力极强的病毒,将她的这个心意散布于我们一整栋42层楼高容纳了不少于3000人的银行总部大厦,让那些根本和我没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了我,她得意地对我说她的病毒传播策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按理说像凌蓝蓝这样张狂高傲的女子是不会看上我这样一个没有多少野心又斯文和气的男生,或许你会说她喜欢我与她截然不同的性格。这样的成分不能说完全不存在,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真正的原因却要从那次偶遇说起。
对了,我得先说说我和这座城市的相处之道,这是我在城市蜗居了两年之后才找到的——在万物宁静之处抚摸她的柔软,这虽然不是我的发明但着实令我发展出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城市徒步。对于徒步来说,这座城市能够给予我的真的很多,她用多变的地形和地貌,把我塑造成一个沉静而执着的徒步者。在路途中,有一些荒芜了的消失不见的东西仿佛又开始慢慢地生长,我说不清那是些什么,但却能分明地感觉到它们。
我先从环绕城市的群山开始,一走就走了一整年,当然不是每天都走,是每个周末,周六早上太阳升起之前出发,周日晚饭前赶回家,洗澡、洗衣服,做一顿营养丰富的晚餐,结束漂泊游走的一个周末。我觉得自己身上有着某种流浪者的漂泊精神,很多人说那玩意儿是游牧民族才有的,可依我看我们这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平原沃土的人们不是没有,我们只是选择了理性的压抑。接下来我开始沿着海岸线走,走海岸线时你会产生走在大地尽头的感觉,有的时候走着走着看到海岛的影子,我会登上一艘大船或者一条小渔船,去到岛上住一个晚上,能露营的地方我会扎帐篷钻睡袋,不能露营的地方就住在岛上的小旅馆里。
我的路途看起来随意其实恰恰相反,每一次出行之前,我都要做详细的研究。在没有GPS之前,我要把一个地方的路线摸清楚,打印地图,标注每段路的距离以及节点路标,备选扎营地点和节点用醒目的彩笔提示自己。之所以能找到目的地的地图以及详细路线,证明在我以前已经有人走过那里并留下了信息。现在有了GPS,地图、路线、定位就变得容易多了。但毋庸置疑的是,正确的方向、路线和精准的定位是野外徒步的一切前提,我甚至给自己买了一份全年的保险,是覆盖户外运动那种的,所以无论怎么说我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相反,我在方方面面都会尽可能地考虑周全。这座城市的徒步线路有一定挑战但尚达不到驴友自虐的难度,这对我来说倒刚好合适。一座山分几个周末历时一两个月走完,每次走不同的路线或者登不同的山峰,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和熟悉了一个人,所以等完成一整座山的徒步,我就认识了这座山,我和它之间就有了属于我们的记忆。
装备行囊同样重要。我在路上只带保障体能和水分的必要食物,每个准备出发的周五晚上我都会更新好食品,面包、饼干、牛肉干、巧克力、方便面和水,但装备却是要充分的,我的驼包很大,帐篷、睡袋、防潮垫、折叠手杖、冲锋衣、雨衣、抓绒衣、快干衣裤、袜子、手套、太阳镜、防沙镜、帽子、头巾、手持GPS、手电筒、头灯、小药箱、打火机、瑞士军刀、口哨、炊具、垃圾袋……可以说应有尽有。带这么多东西的原因不是为了显得专业,只是因为需要。就比如说炊具,只要气温尚可我就不考虑生火,但如果哪一天夜里温度较低,第二天一早爬出帐篷,喝上点热水、煮一杯热面能让身体的能量迅速攀升。有几样东西是所有装备里的重中之重,让我甘愿花了些血本。第一个是鞋子,一双好的徒步鞋能够任由你跋山涉水穿越荆棘瓦砾。一上来我就买了双专业的户外鞋,可鞋底太硬鞋面也不够软,一个周末下来脚就有点儿疼,好在可以缓上五天的时间。后来我还是决定给鞋子做个升级,毕竟脚板是徒步当中的执行部队。现在穿在我脚上的鞋子产自意大利,这个品牌的厂家同时是著名的军靴生产商。鞋面是透气防水牛皮,足够柔软不磨脚,鞋帮和鞋底的设计既厚实耐磨又贴合脚型,能有效缓冲长时间行走对脚底和脚跟的冲击,内衬超强防水透气,涉溪及雨中行走都不会进水。再有就是我的手持GPS了。如果说鞋子是执行部队那么GPS就是指挥了,它担负了我的地图和定位两大关键职能,所以我需要它地图清晰详尽、定位实时精准,防水、防尘、防震外加耗电低。自从使用这个小家伙的那一天起,它就忠心耿耿地为我提供着准确的指引,从无半点差池。有那么几次,多亏了它我才得以穿越迷雾,安然返程,我因此对它格外地器重和信赖,并给它起了个亲切的称呼——军师。哦,对了,从专业角度讲手持GPS有基于卫星原因的略微定位偏差,不过对于徒步而非测绘来说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前三名中还有驼包,好的驼包在材质、设计、防水、散热等方面都有着魔鬼般的细节,这又是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到的妙处,我有65L、40L、24L几个不同型号的驼包,都选自同一个我信赖的品牌。
然而,遇到凌蓝蓝那天却发生了一点意外。那也是一个大雾天气,蜈蚣山冬季暖湿气流交汇,山谷多雾,我因为有了“军师”相伴,倒颇有几分不以为然。可我却真的走上了歧路,这倒怪不得“军师”。那是一个三岔路口,其中的两条路都是上山的,下山的路也要先上行一小段再掉头向下。当时雾气很大,几乎难以辨别路线,但“军师”还是清晰地指引出了三条岔路的方向,只是,我竟然看到了第四条路。那是一条铺了柏油路面的公路,我面朝公路,试图透过弥漫的雾气看到些什么。一开始什么也看不清,可慢慢地,我竟然在绰约中发现了几个背影,他们好似是和我一样的背包客,正沿着这条公路向前走着,按照身影的大小判断,最近的一个人离我大概不到一千米的距离。我在脑子里快速地评估了“撞山”的可能性(驴友把在山里兜兜绕绕地走不出去俗称为“撞山”),蜈蚣山地形虽说有点复杂,溪涧比较多,但在大雾中能分辨水声因而远离沟壑就不会有危险,倒是有人说山里有蛇,不过现在不是夏季,蛇大多在夏季活动。山里迷路大多是因为走了小路,走公路不大可能迷路,公路上还应该有车子来往,实在走错路还可能搭上车,更何况有人同行。我于是开始沿着公路往前走。
雾气慢慢消散开去,还没散尽,但足以令我发现这竟然是一条很长的路,向前看不到尽头,我转回头,蜈蚣山不见了,我完全找不出刚才的路口。脚下的公路铺着平整的沥青,双向两车道,路的中间和两边都画着标准的白色路基线,道路两旁是枯黄的野草,间或有一丛一丛骆驼刺样的灌木,离开公路稍远一点是些焦黑色的小山包,我突然感到困惑,这里的地形地貌都和蜈蚣山完全不一样。我停住脚,站在路中间,周围的一切都是静悄悄的,连风的声音都听不到,我又发现这条公路上并没有车,至少我走到现在没有看到一辆车。我发现了一块路牌,于是心中窃喜,忙走过去看上面的文字,竟然不认识,不是中文,也不是我们经常能看到的英语、德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和藏语,但是有一个图标,画了一座房子,房子下面我猜标注的是距离,但有多远我读不懂。我只能依此判断这条路通往一个村庄,并且不会太远。那几个和我一样的背包客,他们很可能就要到达村庄了。我于是选择走去村庄而不是回头,其实我压根儿无处回头,蜈蚣山消失不见了,找不到一丝踪迹,我还搞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雾散尽的时候,村庄终于出现在我的前方。那是个可爱的村子,房屋都是砖砌的,五颜六色,山字形的屋顶也是彩色的,刚走进村庄时看到的房子有圆木的栏杆围起院子,只是,我没有看到人。他们也许在房子里,还是不要走进去打扰主人了!我于是沿着石板路走,并猜测就快走到村庄或者说小镇的中心了,因为房子连在了一起,高高低低错落有致,大多是两层或三层小楼,白色的、绿色的窗棂,有的撑着彩色条纹的雨搭,只是这里一样的,没有一个人。我走在石板路上,能够听得到自己笨重的徒步鞋发出的踢踏声,这些房子不像是废弃很久没人居住的,没有堆积的灰尘,没有蜘蛛网,窗子都是明亮的,那么小镇上的住户们他们去了哪里呢?莫不是公共假期,我听说在意大利的圣母升天日就会有整个村镇的人一起外出巡游。
我继续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圆形广场,广场正中立着一尊雕像,形似狮子的怪兽背上骑着个头发蜷曲的男孩儿,男孩儿手擎一面铜镜,我想应该有一个故事,比如这个男孩儿是谁,他骑着的怪兽是什么来历,他又如何获得了手中的法器,最终制服了怪兽成为人们膜拜的英雄。雕像是青铜做的,除了怪兽尾巴可能由于孩子们长年玩耍攀爬泛着铜色,其余的部分都被绿锈覆满了,但那样子并不难看,就好像自由女神像周身的绿锈,是岁月为它量身定制的一件绿色薄衫。广场上有几个店铺,像是吃饭喝咖啡的场所。我环视一圈,终于发现了一个开着门的店铺,我于是走过去,在一张桌子旁边卸下驼包放在地上,拉了把椅子坐下来。一个身穿黑色衬衫的男子走了出来,他友好地和我说话,我也情不自禁地冲着他微笑,谢天谢地,终于碰到了一个人。我正暗暗窃喜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新的问题,我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我冲他摊摊手表示听不懂,他走开又回来,手里拿了一张菜单,“哦,你真是太好了!”我说,不过,那个菜单我也看不懂,但好在有几张图片,这帮了大忙,我指着应该是一只鸡的图片和我猜是啤酒的图片,男子友好地冲我点头,转身走开了。真可惜我们没法沟通,要不然可以问问他这里到底是哪儿,这里的人都去了哪里?对了,刚才在我前面的那几个背包客,他们是不是也来过这里呢,难道他们不要停下脚休整一下吗?
店员端着托盘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放下一只装在盘子里的烧鸡,色泽诱人,一个易拉罐,我拉开拉环喝了一口,是啤酒没错。美味当前,我还是先大快朵颐的好,只当是把我的晚餐提前享用了。这烤鸡的味道带着一股特别的清香,可能是当地的什么特色食材,啤酒的味道也不错,淡淡的麦香,我把易拉罐拿在手里转着看,想找到一星半点熟悉的文字,可惜没找到,甚至也没找到一个数字,罐体是绿色的,上面倒是有一个圆形图案,就是那个雕像——手擎宝器骑在怪兽身上的男孩儿,只不过是截取过的,没有怪兽的尾巴和后半个身子。
酒足饭饱之后,我从驼包里掏出GPS,想看看这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下一步该往哪里去。等等,“军师”它?平日里有求必应的“军师”,此刻竟然,它竟然板起了脸!地图——白屏!路线——白屏!导航——白屏!只有经纬度的信息显示了出来,N221。15。20[1]E118。38。12,“eon,老兄,竟然甩我脸子,要么不显示,显示的还是个错误信息,你老兄今天怎么也不靠谱了?”我于是关机重启,但情况没有丝毫变化,看来这次是指望不上他了。
接下来要往哪里去呢?我陷入了迷茫。我从包里掏出手机,这里也没有移动网络信号,该不是真的一个北纬221度的地方吧?我心想,要不然怎么一切都这么邪门儿呢。我思量着要怎么结账,没有移动网络自然也没有移动支付,我摸出钱包,掏出两张一百元的人民币,估摸着应该差不多够了,只是,店员认识这种货币吗?正狐疑间,店员走过来给我倒了杯水,“Hi,”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微笑着把两百元钱递给他,他微笑着点头接过钱,礼貌地说了句什么,我猜应该是“谢谢”,原来人民币在这里可以通用?我有点儿惊讶,看来一定是自己孤陋寡闻了,“Hi,我,”我指了指地上的驼包,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该——往——哪儿——走?”之所以这么尝试是因为我想没准儿他能听得懂一点中文也说不定。店员看着我,脸上现出困惑的表情,“Ah——”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冲着我叽里呱啦地说了一气儿,然后用手指着三点钟的方向,我频频点头,我猜他是让我朝着那个方向走,至于那边有什么,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这个休整还不错,至少喂饱了肚子还喝了点啤酒,怎么说也算得上惬意了,我背起驼包沿着店员指示的方向,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火车站。车站有多小呢,准确地说也就是一个房间的大小,最多不过20平方米,没有大门,可以直接走进去,正对着就是一个售票窗口,只可惜,窗口拉着铁皮卷帘,右手边有一台自动售票机,上面是我看不懂的文字。我径直从自动售票机旁边走了过去,发现自己站在站台上。我的面前是一列火车,明亮的黄色车厢,我左右望望既没看到其他的乘客也没看到列车员。我沿着列车走了几步,看到一个开着的车厢门贴在旁边的列车壁上,那上面有一个奇特的装饰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起来好似一面铜镜,上面有一些什么东西在动,仔细辨认发现竟然是好多缠绕着的细蛇。我又探头往车厢里看了看,里面没人,我迈步走了进去。车厢很宽敞,过道两边各有两排座椅,包着蓝色花纹的椅套。透过火车的车窗,我看到一座拱形的石桥,桥下没有水,只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头。我正困惑间,听到火车发出了长长的“嗤——”的一声,我听得出来这是火车启动前放开刹车的响声。火车要启动了!可是它要开去哪里呢?要不要下车?我一边在心里面问自己一边回身大步走到车门口,现在下车还来得及!
正犹豫间,一个刺耳的女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走开!走开!我要飞!我要飞!你们这些吃虫子的,我不要再追着你们,不要!我为什么要追着你们?为什么?走开!啊——”那个声音像是旋转着不断升高分贝,到最后几乎变成了尖叫。我一大步跨出车门,车门在我身后轻轻地关上了。我转回身,注视着火车启动,缓慢地,沿着笔直的铁轨驶向前方。前方,那里又是哪里呢?“啊——”我又听见了那个尖厉的女声,声音来自我的身后。我转回身,穿过站台,发现站台对面也有一座拱形石桥,和我刚才透过火车车窗看到的一样,桥底下没有水,只有大大小小的石头。“啊——”女声又响了起来,我觉得那是什么人在歇斯底里地发泄着胸中的郁积,可是她在哪里呢,好像是穿过这座石桥的那一边。我卸下驼包,把它先扔下去,自己再跳下站台,那站台倒不高,只是背着驼包跳的话还是太吃力了。我拎起驼包重新背好,踩着大大小小的石头往前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拱桥前。那拱桥是用粗糙的大石头砌成的,石头的接缝处长着小草和野花,从底部大石上的印迹看得出这里原本是有水的,可能是一条河,只不过现在干涸了,但河水应该不高,因为我要俯下身才能从桥拱下穿过来。
我抬起头的时候,嗅到湿润的气息,眼前是绿色的树木,掩映交织,有潺潺的水声,“蜈蚣山?”我吃了一惊,再转回身,拱桥、车站、小镇都已不见踪影,我完完全全地,置身于蜈蚣山的溪涧之间。“莫非是在做梦?”我晃了晃脑袋,深吸一口气,烧鸡和啤酒的香味儿从胃里涌了上来,“真是见鬼!”刚这样一思忖间,那个女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不是尖厉的呐喊,而是唱戏似的带着音调的起伏和转承,“飞呀——飞呀——我的鱼——鱼儿——鱼儿——快——抓住你!”我竖起耳朵听,如果判断没错,声音来自离我几十米的右上方,我于是沿着小路走上去。我记得眼前的路,上山时大约在两百米的地方我来过这里。小路的尽头是大石堆成的山头,有几分陡峭,要攀爬上去,最边上的几块大石像小孩子堆的石头阵,看着不够稳固的样子,这个地方有个名字叫“勇士岩”,有驴友在这儿选好角度坐在顶端伸出来的大石上留影,颇有几分“惊险”。“勇士岩”下方是一个山涧,树木茂密,溪流叠瀑,那里的风景是极好的,但如果一不小心失足也是足够危险的,大雾的时候,这种地方就更要格外地当心。
那个女孩儿站在顶端伸出大石的边缘,穿着细细的高跟鞋,一件束身的墨绿色礼服裙,齐腰的长发在风中飘扬,我很好奇她穿成这个样子是怎么一路登到这里的,又是怎么攀上大石。她背对着我,我感觉她整个人好像都在摇晃,让人看着揪心,她却还在带着唱腔地喊着,“飞呀——飞——我的鱼儿——”。我把驼包卸下来,尽量轻地攀上大石,走到她的身后,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嗯?”她猛地转过头来。
“你?”我也着实吓了一跳。
这个人我认识,凌蓝蓝,我们办公室里的人气女王。
“咦——”凌蓝蓝提高了嗓门,“你是谁啊?我怎么看着你这么眼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