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受不了。
后面盗贼们怎么样他也都忘了,他只隱隱约约记得盗贼离开了,但怎么离开的他没记住。
他的大脑除了高文下跪的模样什么也记不住了。
他忘不了这件事,高文居然会跪下,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於是,柯凡斯去质问高文为何要这么做。
但高文只是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著,“不过下跪就避免一场流血衝突不是很划算么?”
“你该杀了他们!”柯凡斯很愤怒。
高文一听,却皱了皱眉,“欺凌弱小这不是骑士所为。”
“你这行为才不是骑士!你把你的尊严跪没了!你也配代表荣誉!”
柯凡斯彻底愤怒了,他跑开了高文,高文伸出手挽留他,但柯凡斯听不见。
在夜里,他將高文放在阁楼里的盔甲和利剑带走了。
他要杀死那些盗贼。
用高文的盔甲和利剑,帮高文把荣誉找回来!
高文绝不会对他人下跪。
於是他踏上了追击那些盗贼的路途。
在这期间,他觉醒了血脉,他十分的兴奋,因为这样就能前往首都註册成为骑士。
所以,他暂时放弃了那些盗贼,而是前往了首都。
这一年,他十二岁。
刚刚成年。
进入首都,他成为了一名见习骑士,只需要按部就班修行血脉就能进入初级,然后成为真正的骑士。
但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一生的事。
听说妖帝入侵了。
西大陆近半的国家组成史无前例的大联盟,去討伐妖帝。
想要获得荣誉的柯凡斯自然也参与了。
全然忘了,他启程时的目標。
柯凡斯参军后第一个任务便是加入一个足有数万人的军队,穿过一座山脉,给予妖帝的部队偷袭。
他很兴奋,认为队伍里都是和他一样的骑士,然而,他错了。
当夜晚整顿休息时,和其余人一聊,他才发现除了少数几个和他一样的见习骑士外。
队伍里只有普通人。
或者说,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何在此的普通人。
他们不知道不知道剑怎么拿,枪怎么握,盾怎么挡,甚至都不清楚敌人是什么。
他们只知道必须前进,不然后面的骑士手中的长枪就会刺穿他们的胸膛,腰间的利剑就会砍下他们的脑袋。
他们不是骑士,只是芸芸眾生的普通人,前一天可能只是个木匠,今天就被强行送到了这里。
简单发了一些上锈的兵器,就让他们组成了队伍。
他是刚成为的父亲,他是六十岁父母的独子,他是刚结婚的新郎。
此刻,全在这里。
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数字。
数万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