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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随园诗话札记(第3页)

此所引虞舜四语出《尚书·帝典》。伪古文《尚书》析《帝典》为《尧典》与《舜典》,故今本在《舜典》。实则《帝典》、《皋陶谟》、《禹贡》、《洪范》等篇为战国时儒家所托,并非唐虞夏商周时真有其书,而虞舜四语亦非虞舜之语。然就此四语而言,袁枚所解,依稀仿佛,未尽准确。

所谓“歌永言”者,永字当读为咏。此与“诗言志”、“声依永”、“律和声”之言、依、和等字同例,当是动词。故“歌永言”,谓诗之朗诵乃吟咏心声。至“声依永”则谓声调乃依吟咏而抑扬顿挫。袁枚不知“永”为假借字,而释为“悠长”,所解“歌永言”句则更不着边际。如从字之结构而言,咏字从永,永亦声,乃声兼义之字。咏时其声悠长,所谓“长言之”。但非袁枚所谓也(袁说“声韵之贵悠长”,只解得一个“咏”字)。袁枚每笑人“究心于《说文》、《凡将》”,而认为“不可解”(卷二第一四则),其实欲读通古书,《说文》等书,正自不可不讲。

十三 唐太宗与武则天

《诗话》卷三第七六则:

女宠虽自古为患。而“地道无成”,其过终在男子。使太宗不死,武氏何能为祸?

此见甚为庸腐。武后执掌政权五十年,扶植下层,奖掖后进,知人明敏,行事果断,使唐代文化臻至高峰,使中国声誉播于远域,凡读史有识者类能言之。他可姑置不论,即以所谓盛唐诸名臣与诸名家而言,何一非培育于武氏执政时期耶?唐玄宗李隆基是一败家子,坐享其成,而亦坐吃山崩。袁枚竟以“祸”归之于武氏,盖亦株守宋儒之偏见耳。

至于唐太宗之死,史书亦曾漏其真相,特一般不甚注意,实为可异。《资治通鉴》唐高宗总章元年有下列记载:

贞观之末,先帝服那罗迩·娑婆寐药,竟无效。大渐之际,名医不知所为。议者归罪娑婆寐,将加显戮,恐取笑戎狄而止。

观此,可知太宗之死,实系中毒。娑婆寐乃印度婆罗门,曾为太宗制“长生药”,实为一骗子。可见英明如唐太宗,也不能不有所误失。我倒想另外下一个推断:使武后早见重用,太宗何至受害?“女祸”云乎哉!

十七 哭父母

袁枚颇以**自豪,时人亦多以**目之。崇之者奉之为“诗佛”,恨之者欲火焚其书。但其实他在骨子里仍然是道貌岸然的。出乎意外的是,他竟反对以诗哭父母。

《诗话》卷五第一八则:

有某太史以哭父诗见示。余规之曰:哭父,非诗题也。礼“大功(九月之丧)废业”,而况于斩衰(三年之丧)乎!古人在丧服中,三年不作诗。何也?诗乃有韵之文,在哀毁时,何暇挥毫拈韵?况父母,恩如天地。试问:古人可有咏天地者乎?……

历数汉唐名家无哭父诗,非不孝也,非皆生于空桑者也。《三百篇》有《蓼莪》,古序以为“刺幽王作”。……惟晋傅咸、宋文文山,有《小祥哭母》诗,母与父似略有间,到小祥(祔后十三月),哀亦略减。然哭二亲,终不可为训。

袁枚而有此议论,不甚可怪耶?但为什么哭父母不可以有诗呢?虽则引经据典,终竟难于理解。《蓼莪》诗中分明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等语,怎么能说不是哭父母?即使相信《毛诗序》,但诗序于“刺幽王也”下,明明也说“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依然承认是哭父母。

其实父母死了,非常哀痛,呼号出来的哭声也就是诗。《诗话》卷八第七九则也正采录了这样一首《哭母》的诗。

吾乡有贩鬻者,不甚识字而强学词曲。《哭母》云:“叫一声,哭一声。儿的声音娘惯听,如何娘不应?”语虽俚,闻者动色。

这种哀切的心声是不能不感动人的。尽管袁枚鄙薄他,但不能禁止人不“动色”。袁枚虽然已说过:“母与父似略有间”,但那种男尊女卑之论是不能说服人的。连他自己不是也加上了一个“似”字吗?

最奇怪的是这一试问:“古人可有咏天地者乎?”这真问得出奇。《诗经》中歌咏天地的词句,触目皆是。屈原有《天问》,扬雄有《州箴》,非歌咏天地者耶?且日月星辰、风云雷雨,何莫非天?海陆山川、草木虫鱼,何莫非地?诗人而不可以咏天地,则诗歌岂不会绝迹?

袁枚的强词夺理,实在是可以惊人。但揆其用心,也不过是在封建社会中贩卖纲常名教而已。再为袁枚总结一句:诗之为用,小贩以哭父母,大贩则不可以哭父母。

二十 糟汉粕宋

《诗话》卷七第一则:

同年叶书山太史(名酉,桐城人)掌教钟山,生平专心经学,而尤长于《春秋》。……注《毛诗》“佻兮达兮”一章为两男子相悦之诗,人多笑之。然作诗颇有性情。(下揭出其《出都》七绝三首。)

“专心经学而尤长于《春秋》”的人,讲《诗经》竟能发作如许惊人之论,直可谓糟汉粕宋。无怪乎“人多笑之”了。袁枚于行文之间隐含褒贬,可见其亦必在“笑之”之例。

袁枚为人,行多**,而言则多所忌避。笑人者流,大率此类圣贤之徒也。

叶书山《出都》三绝,俱见风骨。我特喜其第二首。

白石清泉故自佳,九衢车马漫纷拿。

欲知此后春相忆,只有丰台芍药花。

封建王朝之帝王将相、富贵荣华,都不在诗人之眼中。而诗人“行年七十”,匆匆归去,当然也不在帝王将相之眼中。今后相互回忆的,就只有丰台的芍药花。诗人是会回忆芍药花的,但芍药花如何也能回忆诗人?人到极孤独时,对于花草都倍感亲密。芍药花是能够回忆的,因为它代表着种花的花农。

二十四 瓦缶不容轻视

袁枚于诗之朴素者每以瓦缶为譬而鄙屑之。如云“诗有声无韵是瓦缶也”(《诗话》卷七第三十则)。又云“色彩贵华。圣如尧舜有山龙藻火之章,淡如仙佛有琼楼玉宇之号,彼击瓦缶、披短褐者终非名家”(同卷第六九则)。

又其卷五第八三则云:“某太史自夸其诗:不巧而拙,不华而朴,不脆而涩。余笑谓曰:‘先生闻乐,喜金丝乎,喜瓦缶乎?入市,买锦绣乎,买麻枲乎?’太史不能答。”

这些说法,完全是偏见。瓦缶之为敲击乐器,于其轻重抑扬之间亦未尝“无韵”。且与金丝为配而雅韵和谐,与歌舞作伴而节奏明著。安见“击瓦缶、披短褐者”便“终非名家”?

所云“某太史”不知为谁,其不答者恐非“不能答”,乃不屑答耳。金丝与瓦缶,音色不同而弹奏各有巧拙,不能以金丝即为巧,而以瓦缶即为拙。锦绣与麻枲,织料不同而服用各有所宜,不能见锦绣即购买,而见麻枲即不顾。彼某太史者,于诗殆有偏好,走陶潜、孟郊一路,与袁枚趋舍不同。其所谓“不脆而涩”,盖取诗须有余味,如茶,如橄榄。袁枚实见之太浅,而却斥人“自夸”,未免太不虚心了。

实则袁枚为人却是自夸之尤者。《诗话》中自我宣传或互相标榜处极多,有时令人感到肉麻。如《补遗》卷十第二九则,引女诗人金纤纤称袁枚诗如金石丝竹,故人喜读之;蒋士铨(心余)诗如匏土革木,故读者寥寥。袁枚誉之,谓“人以为知言”。所谓“知言”者,知先生之言耶?

蒋士铨与袁枚、赵翼同时而齐名,三人且为挚友。蒋工诗古文辞,并工南北曲,有《忠雅堂诗文集》、《铜弦词》、《红雪楼九种曲》传世。以余所见,其成就并不在袁枚下。金纤纤所云,以音色不同而判优劣,浅之又浅者。既不知乐,亦未见其知诗。

三十三 谈改诗

《诗话》卷十二第20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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