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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随园诗话札记(第4页)

诗改一字,界判天人(人天),非个中人不解。齐己《早梅》云:“前村深雪里,昨夜几枝开。”郑谷曰:“改几字为一字,方是早梅。”齐乃下拜。

能虚心坦怀地接受别人的意见,改动自己的文字,是值得赞赏的。但就这一例来说,这位五代僧人齐己的“下拜”似乎又早了一点。

只引两句诗,无从通会其全篇。但仅就这两句而言,“几”字有两种解释,一种发问,一是纪实。如为前者,则改“几”为“一”是改疑问为肯定,改活为死了。开否尚未确知,何能断定为“一”?如是后者,则作者曾踏雪寻梅,目击到有“几枝”花开。“几枝”亦不失为早梅,何能改窜为“一”?

照情理讲,既有“前村”,又有“深雪”,则诗意以发问为宜。如果是“小园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尚可以说得过去。

因此,这一字的修改,我“非个中人”,实在看不出怎样就是“界判人天”?

(补白)

今案齐己乃僧人,已入五代。其《早梅》诗全文为五言律,(此文章成后,读《五代诗话》,得知齐己《早梅》诗为五言律。)诗云:“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风递幽香去,禽窥素艳来。明年犹应律,先发映春台。”

《瀛全(奎)律赞》云:“寻常只将前四句作绝读。其实二十字绝妙。五、六亦幽致。”据我看来,后四句实在是赘疣。

又《十国春秋》言:“齐己有早梅诗,中云‘昨夜数枝开’。郑谷为点定曰:‘数枝非早,不若一枝佳耳。’人以谷为齐己一字师。”

据此,可知原诗为“数枝”,乃肯定语,故郑谷改为“一枝”。(改“数”字为“几”字是)袁枚记错了。

看来咏早梅(齐己的《早梅》乃白描诗,非即景即事,故可改“树枝”为“一枝”)。但据我看来,同是白描,改固可,不改也未尝不可。(看不出有什么天人之界!)

三十五 评王安石

袁枚于王荆公诗深致不满,而于其诗论则尤极意诋毁。如谓荆公“若论诗,则终身在门外”(《诗话》卷一第四六则),又“王荆公论诗,开口便错”(卷六第一则),这是由于成见太深。

平心而论,王荆公为诗,早年好用险韵,且多一韵到底,实在是有意矜奇斗险。但到晚年退隐金陵,所为绝句殊为平易近人。正如孙过庭《书谱》所云“既能险绝,复归平正”。(此语,袁枚亦征引之以论诗,见《诗话》卷七第一七则,唯文有出入。)

至于荆公论诗,亦自个中人,深知甘苦。有这样一段故事。苏东坡《雪夜书北堂壁》诗有句云:“冻合玉楼寒起粟,光摇银海炫生花。”荆公问其子王雱:学士此诗妙处?……雱答云:不过形容雪色与寒意耳。荆公日:不然。《道藏》以“玉楼”喻肩,以“银海”喻眼,知此而后知学士诗之妙。

袁枚对此却加以驳斥。其说云:“东坡雪诗用‘银海’‘玉楼’,不过言雪之白,以银玉字样衬托之,亦诗家常事。注苏者必以为道家肩目之称,则当下雪时,专飞道士家,不到别人家耶?”(《诗话》卷一第四六则)真是极端的诡辩。诗用《道藏》语,何能说为即指道士其人?

要驳斥,自然有驳斥者的自由。但袁枚在同一书中,却又明明根据王安石之说以为说。

或称东坡“冻合玉楼寒起粟,光摇银海炫生花”。余曰:此亦有所本也。晚唐裴说诗:“瘦肌寒起粟,病眼馁生花。”

——《诗话》卷十四第三七则

这不明明为王安石的解释找到证明:“玉楼”以比肌肤,“银海”以喻眼吗?袁枚于彼则斥之,于此则袭之。“翻手作云复手雨”(杜甫诗句),究竟公道何在?

苏东坡在王荆公为政敌,但荆公于东坡诗则深加体会,诚意待人。袁枚则不然。心中只横亘着一个“拗相公”的念头,翻来覆去只是说荆公执扭。毁其诗而及其人,毁其人复及其诗。成见之深,令人惊愕。

王荆公诗无一句自在,故其为人拗强乖张。

——《诗话》卷一第四六则

文忌平衍,而公天性拗执,故琢句选词,迫不犹人;诗贵温柔,而公性情刻酷,故凿险缒幽,自堕魔障。

——《诗话》卷六第一则

地主阶级之遗忿,七百年后犹汇萃于袁枚之笔端。究竟谁为“拗强乖张”?谁为“拗执刻酷”?不肯虚己接物,全凭成见骂人。两两相比之下,荆公之性格与袁枚之相悬,奚啻霄壤!

三十九 败石瓦砾

《诗话》卷十六第一则,引徐朗斋(嵩)言:“论诗只论工拙,不论朝代。”这话是正确的,但徐接下去用了一个譬语:

譬如金玉,出于今之土中,不可谓非宝也。败石瓦砾,传自洪荒,不可谓之宝也。

这譬语本身,在旧时代的人看来,或许毫无问题;但在今天看来,却含有很大的毛病。

“金玉出于今之土中”,未必即是“宝”,如砂中之金屑,玉之在璞。“败石瓦砾”如果出于周口店北京人遗物堆积中,则是无价之宝,特别是“瓦”!事实上“瓦”之为物不可能“传自洪荒”,要石器时代的末期才能有。

做文章善用譬语是一妙法,但也容易出毛病。说理之文,最好少用譬语。

四十九 太低与太高

《诗话补遗》卷二第四十则,引沈正侯《登摄山》诗一首:

“谁云摄山高?我道不如客。

我立最高峰,比山高一尺。”

诗意是新颖的,但“比山高一尺”把自己说得太低了。“一尺”恐怕是“七尺”的字误,所谓“七尺昂藏”。一般用以代表一个成年人的身高。

同卷第四四则,引苏州女子金兑十三岁时的《秋日杂吟(兴)》。其二首之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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